消息透露,兩家海外公司正研究透過商業信託方式來港上市,本港監管機構在研究商業信託上市框架時,除「合訂證券」模式之外,同時正研究其他模式。
本港監管機構正積極研究商業信託,最快今年第三季完成有關上市框架。消息透露,市場對商業信託有一定需求,已有兩家海外公司有興趣透過商業信託形式來港上市,但沒有透露這兩家公司所屬國家及行業,但相信均是有穩定現金收益公司。
據了解本港商業信託模式必須要有一定上市公司的結構,這樣才可令《證券及期貨條例》內有關的規管如內幕交易等條文,應用在商業信託之上。本港監管機構除研究「 合訂證券」(既有上市公司結構,同時有商業信託的優點及特色)模式外,亦研究其他模式,包括開曼群島註冊公司,或可以商業信託形式來港上市,因開曼群島註冊公司擁有上市公司結構,同時容許公司派發現金收益。另「合訂證券」上市後,日後可注入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