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銀行營運 締造雙贏結果

金融海嘯爆發後,金融機構以高槓桿進行投資的進取作風,成為眾矢之的,各地要求加強監管金融機構的呼聲此起彼落,由巴塞爾協議三的增強資本質素,到歐美國家逐年進行的壓力測試等,焦點莫不是針對銀行的體質,期望透過體制改革和收緊監管,鞏固金融機構在經濟體系內的角色。

其實金融機構要改革的地方何止體質,與日常業務息息相關的營運守則,同樣需要關注。雖然營運守則不涉及金融風險因素,不會動搖經濟和金融體系的基礎,好壞與否僅限於銀行與客戶之間的關係,不過金融機構若僅關注其資本質素優劣,沒有同步提升對客戶服務的水平,無論如何也說不過去。

香港作為區內主要金融中心之一,素來在金融業的監管和服務質素上佔有領先地位,這是得來不易的成果,必須小心維護。鑑於區內有意推動金融業發展的國家和城市甚多,本港面對的競爭對手來自四面八方,在金融機構監管和提升業界服務水平上,必須精益求精,才不會被其他競爭對手後來居上。

金管局近年在推動金融市場發展上漸見積極,是可喜的現象。金管局去年成立銀行操守部,推出一系列保障投資者和消費者的措施,相信此舉有助鞏固本港在區內的金融中心地位,加快與其他國際金融中心接軌。此外,金管局最近亦修訂《銀行營運守則》,涉及範圍主要集中在帳戶、貸款及信用卡業務,可說是自金融海嘯後,規模最大的一次檢討。

其中值得留意的是,這次修訂的建議包括將《銀行營運守則》適用範圍,擴大至所有認可機構旗下但不屬於認可機構的附屬公司,換言之,銀行旗下的私人貸款公司或財務公司均須跟隨有關守則,接受較嚴格的規管,再不能靠銀行母公司撐腰,令其他沒有銀行作後盾的同業處於競爭劣勢。這項修訂相信有助建立更公平的市場環境,銀行、私人貸款公司及財務公司可以因應其特定的市場位置公平競爭,讓零售層面的融資活動真正做到百花齊放。

坦白說,金融產品日新月異,已是不可逆轉的趨勢。歐美國家的經驗充分說明,愈是先進的金融產品,愈需要高水平的監管系統制衡。監管的大前提是公平,對消費者要公平,對業界要公平,透明度亦要增加,尤其是普羅消費者對日趨複雜的金融服務和產品認識有限,金融機構作為前線服務單位,提供優質服務更是責無旁貸。

若金融機構時刻以客戶利益為念,與監管機構加強溝通和協調,必可早日重建市場對金融機構信心,此舉既可減少再發生雷曼迷債風波的機會,消費者因為種種原因對金融服務和產品的投訴亦可相應降低,相信最終可以締造消費者和金融機構的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