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透露,金管局正全面檢討《銀行營運守則》,主要涉及帳戶、貸款及信用卡業務,要求銀行向所有貸款發出月結單,而提供新產品時,要明確告知客戶可拒絕接受;據了解,討論已近尾聲,料於第三季落實及推行。銀行家指,新方案或令成本顯著增加,做法「一刀切」或反引致客戶不便。
金管局積極推進保障消費者的措施,是次系列的修訂建議,涉及5大範疇,共18項,其中至少8項已交由銀行營運守則委員會(CBPC)討論。
金管局建議將《銀行營運守則》適用範圍,擴大至所有認可機構旗下,但不屬於認可機構的附屬公司,即包括銀行旗下私人貸款公司或財務公司,均須跟隨有關守則。
新建議一旦完全落實,客戶以後的貸款及孖展戶口,均會每月收到月結單,惟個別非循環貸款經雙方同意可獲豁免。
銀行界人士指出,若每月寄出月結單予小額私人貸款客戶,成本會很高,而且有現金周轉或債務重組的客戶,亦未必想收到月結單,以免家人或朋友知悉,或追問其債務或財務情況。
此外,不少客戶面對銀行提供預先批核或自動提供新的產品或服務時,不知如何拒絕。
金管局認為,銀行在單張上僅寫上「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客戶服務熱線」並不足夠,要求銀行明確表示,客戶有權透過電話或其他渠道,拒絕或退出(opt-out)接受產品和服務。
銀行界指,為客戶提供服務和產品時,一向可接受客戶致電要求取消,修訂單張及通知等事項屬較易處理範疇。
但若在電話以外增加自動的退出機制,則或會牽涉大規模的系統改動,甚至不及人手透過電話般靈活處理,反而會造成客戶不便。
金管局發言人表示,金管局一直致力研究各種方法優化銀行的營運,及增進公眾對銀行業務的關注,當局會繼續與本港銀行業界緊密合作,為銀行客戶提供更進一步的保障。
消息人士透露,有關討論已近尾聲,料將於第三季正式落實和推行。
浸大財務及決策學系副教授麥萃才認同,金管局有關建議可保障消費者。
他並指出,有財務公司資本來自銀行,擁有較強背景下,毋須受銀行營運守則監管,或會造成行業內不公平競爭,新的修訂建議可堵塞有關漏洞。
I 一般事項
1 投資者教育
2 擴大適用範疇至認可機構旗下的非認可機構附屬公司
3 銀行產品及服務文件的字體
II 銀行與客戶的關係
4 銀行網站的信用卡的章則及條款
5 明確告知客戶可拒絕產品和服務
III 帳戶與貸款
6 從客戶帳戶扣帳
7 開立和取消帳戶
8 客戶盡職審查程序
9 結束客戶帳戶時提供解釋及通知
10 貸款及孖展戶口的月結單
11 提供火險的保險公司名單安排
12 未經授權的透支收費
IV 卡的服務
13 信用卡升級及提升信用額
14 新卡和更替信用卡定義
15 被竊信用卡的損失責任
16 未啟動的信用卡
17 財務收費的計算方法
V 追討貸款及墊款
18 追收債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