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迷債事件後,一系列加強保障投資者的措施相繼推出。消息稱,本月四日起銀行向客戶銷售投資產品時,須披露佣金及所得利益。另原訂於同時執行要求評估客戶對衍生工具的認識,因系統提升需時,將延至九月四日執行。
消息稱,投資產品佣金披露的準則,銀行業界大致上傾向披露佣金上限,例如投資額的某個百分比上限,然而個別投資產品如銷售第三者發行的互惠基金或結構性票據,則可以量化實際所賺金額。惟銀行界人士說,因佣金上限形式在系統改動上較簡單,料原則上業界會採取此做法。
證監會過往曾列出準則,如何判斷投資者有衍生產品認識,例如是否接受衍生產品的培訓、相關工作經驗或過去三年曾買賣五次或以上衍生產品的經驗等。消息透露,由於銀行仍需時間提升系統,該評估將延至九月四日才執行。
另如未符合上述準則的投資者,理論上不能投資衍生產品,消息指銀行公會已拍製長約二十分鐘的短片,看畢該短片以及簽署聲明後,投資者便可買賣衍生產品,新做法於九月四日起執行。
金管局發言人稱,要求銀行在銷售投資產品時遵守相關規則,當中包括證監會訂下的規例。
雷曼倒閉引致的迷債風波,促使監管機構加強規範投資產品銷售程序,金管局於○九年初起推行一連串措施以保障投資者,包括銷售過程錄音,實體分隔分行的傳統和投資業務、落單冷靜期等,證監會則要求進行佣金披露、以及產品資料概要等措施。
因應證監會新推行的措施,金管局四月中曾致函銀行,提醒須於本月四日前實行「重要資料概覽」安排,就貨幣匯率或利率掛鈎的結構性產品提供資料概覽,扼要列明產品特點、風險和投資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