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伯利亞礦業(01142,前稱朗迪國際)在證監會提出的禁任董事呈請中,被法院下令須就○二至○五年間的問題交易,興訟追究朗迪前主席張鏡清及兩名前執行董事周梅(張妻)與劉嘉文。去年五月,西伯利亞礦業據此向三人興訟索償1,898萬元,但未幾各方即以1,050萬元達成和解,惟和解始終未獲高院批准。張氏夫婦早前上訴,圖推翻需要法院批准和解的命令,此上訴昨遭駁回。
但張妻周梅不滿董事禁任期則上訴成功,她的禁任期由五年減至四年。上訴庭昨指,由法院下令提出的訴訟並非一般訴訟,這類訴訟是為保障公司股東利益。而西伯利亞礦業之前除了成立特別審查委員會審查有關交易外,並沒有採取其他行動,似乎不願向前主席張鏡清等三人提出索償。
雖然張氏夫婦聲稱,新買家○八年七月行使張氏夫婦方批出的認股權,令張氏夫婦的股權大幅減至1.01%,但從時間角度來看,交易是否真正商業交易,有多處地方需加以研究。高院聆案官一直不肯批准和解,其中一項要求就是要雙方交代西伯利亞礦業現任董事局與張氏等三人的關係。
上訴庭又特別指出,公司入稟索償1,898萬元,利息是另計的,但和解的1,050萬元卻包括了利息,和解金額是否恰當亦值得商榷。上訴庭最終駁回和解需經法院批准的上訴。
案件編號﹕CACV 9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