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沖大鱷內幕案罪成

美國史上最大宗內幕交易案審結,對沖基金界富豪、蓋倫集團創辦人拉賈拉特南(Raj Rajaratnam)周三被定罪,五項串謀及九項證券欺詐罪名全部成立,將於七月二十九日宣判,或面臨長達20年監禁。美國監管機構大獲全勝,標誌着華府成功對華爾街違法行為的一次迎頭痛擊,日後針對內幕交易的訴訟或陸續有來。

竊聽紀錄成關鍵

拉氏的內幕交易案一度面臨舉證困難,但聯邦法官在去年十一月裁定可利用竊聽紀錄作為證據,成為此案的轉捩點。此案呈堂的四十五份竊聽紀錄顯示,拉氏利用他在多家美企中的高層網絡,獲取內幕消息非法圖利。這是監管機構首次以主要用於調查有組織犯罪、毒品及恐怖主義案件的方式,用來搜集內幕交易證據,亦成為今次拉氏被定罪最強而有力的證據。

有陪審員表示,拉氏的電話竊聽錄音是今次判決的決定性證據,錄音顯示拉氏利用「機密訊息」,並據此購入股票。此案涉及英特爾、高盛、Google等知名企業的股份。華府估計,蓋倫集團藉此獲得非法利潤及避免的損失共6,380萬美元(約4.9億港元)。

控方表示,高盛前董事古普塔曾向拉氏提供內幕消息,包括股神巴菲特的投資旗艦巴郡計劃向高盛投資50億美元,以及率先透露高盛業績。但古普塔否認犯錯,而且未遭刑事起訴。

拉賈拉特南的九項證券欺詐罪名,每一項最高刑期為二十年,而串謀欺詐相關的五項罪名,各項最高刑期為五年,即全部控罪最高可判入獄二百零五年。但檢察官指根據聯邦量刑指引,指拉氏有可能被判入獄十五年半至十九年半。拉氏代表律師多德稱會提出上訴。

檢控勢陸續有來

此外,在拉氏案判決後不到五小時,另一宗牽連甚廣、針對「專家網絡」(Expert Network)的內幕交易案中的一名被告認罪。

美國監管機構近期積極針對多宗重要且不關聯的內幕交易案提出訴訟,過去十八個月華府就以涉嫌內幕交易,對四十七名對沖基金經理及相關人員提出刑事起訴,其中三十六人已被定罪或自行認罪。使用監聽設備已被證明是非常成功的策略,勢促使當局提出更多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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