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基業(01182)的股東糾紛,最大股東瑞洲(大馬拿督傅寶聯所持)投訴第二大股東榮智豐拒絕更改公司章程細則,妨礙公司撤換她丈夫即中青主席成之德,成氏正被廉署起訴欺詐。瑞洲要求法院頒令修改中青公司章程,降低撤換公司董事門檻,讓中青可透過普通股東大會決議案,罷免任期未滿董事,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按交易所最近披露權益資料,瑞洲及榮智豐分別持有46.61%及25.21%中青股權。成之德與中青前總財務主任張青來及任職顧問的余國超,上月同被廉署起訴欺詐罪,指三人○七年沒向中青披露成之德擁有灣仔銀基中心17樓的業權,誘使中青購入該物業。
瑞洲昨批評成之德對中青作出不當行為,公司理應將他罷免,礙於成妻榮智豐是主要股東而無法成事。根據中青現時公司章程,罷免董事必須召開特別股東大會,並須取得公司75%股東投票支持,但現時榮智豐一人已持有25.21%股權,根本沒可能撤換成之德,故瑞洲要求修改細則,令撤換董事可循普通股東大會決議通過,普通股東大會的方案只須得到公司50%股東支持便可,這亦符合《上市規則》的撤銷董事規定。
瑞洲批評,榮智豐反對修改章程,無疑令中青牴觸上述《上市規則》,影響公司復牌,交易所上市科亦曾就修改細則一事向中青查詢。中青自去年八月底起停牌。
案件編號:HCMP70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