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凌集團(00211)大股東兼前主席張志誠與妻子楊杏儀及陳志媚共三名大凌前執董,被指嚴重管理失誤,令公司於九九至○一年間六組交易中蒙受3.18億元損失,另張氏夫婦個人獲利共8,600萬元,證監會因此申請取消三人出任公司董事的資格,及索償合共逾4億元。與訟各方不傳召證人,案件下周三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HCMP 1702/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