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九年被頒令清盤的私有化上市公司亞洲鋁業控股(下稱亞鋁)入稟高院,控告亞鋁涉案時兩名董事鄺匯珍(亦為創辦人)及陳燿全(下合稱答辯人),在○八年的兩宗約4,117萬美元(約3.21億港元)及11.5億元人民幣的購股交易中,分別無視公司利益及疏忽違責,向二人索償。
亞鋁昨在高院,申請要求答辯人就抗辯提供更進一步的資料,答辯方最後答應在三星期內呈交資料。
亞鋁一方昨指其去年底亦曾作出同樣申請,但答辯方當時自願提供資料,亞鋁因此把該申請撤回。
答辯方昨日否認上述說法,拒絕交出資料,並指亞鋁當時撤回申請是沒附帶任何條件的。
聆案官指雙方律師當時明顯地達成共識,答辯方因為當時沒有明確地說出「同意」等字眼,而否認曾自願提供資料,實在很不合理。
答辯方最後答應在三星期內呈交資料。
案件編號:HCA341、438/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