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李活道254號3樓的業主Lo Wai Man,○八年以200萬元購入物業,並向財務公司GE Capital(Hong Kong)(下稱原訴人)申請按揭貸款122萬元。
原訴人前年入稟向Lo追討欠款,卻被另一名人士Lau Siu Fong要求加入訴訟,並稱自己才是真正的業主。
原訴人昨在高院申請簡易勝訴判決,要求Lo償債或Lau交出涉案物業,但申請遭法官駁回,案件將轉作一般民事案,並須經正審處理。
根據原訴人指,Lau的兒子在○八年以Lau的名義把物業出售予Lo。Lau現卻指自己從沒把物業出售,並且不知道自己在○六年簽了授權書,來授權兒子處理涉案物業事宜,她誤以為有關文件是遺囑的文件。
案件編號:HCMP 124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