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對在港上市內地企業(主要是H股),可採用內地會計準則編製財務報表,以及聘請中國當局認可之內地會計師事務所新例,惹來的市場意見再作回應,強調新安排不會削弱監管成效,亦非「採納」內地會計準則。
港交所表示,從傳媒報道及其他渠道得悉,部分人士對新安排的一些見解,似乎對決定背後的理據及原因存有誤解,因此希望釐清當中疑問。
首先強調,港交所並非「採納」內地會計準則,只是因為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已指出,內地會計準則已與公認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本趨同,加上香港上市的內地公司數目眾多,無理由不承認內地會計準則為其接受的會計準則之一,並指倫敦、紐約、澳洲、多倫多及歐盟區的交易所等,均接受《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其他國家的會計準則。
港交所指出,新安排是中、港監管機構審慎周詳考慮後作出的決定,並否認是旨在吸引更多內地業務。
該所強調,新安排不會削弱香港監管機構監察香港上市公司的成效,本港上市公司仍須遵守香港的《上市規則》及《證券及期貨條例》。至於較原訂時間推延實施,是因兩地需要較預期長的時間籌備,包括兩地會計師事務所執業審核制度比照,中、港監管機構亦需時間制訂合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