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首隻HDR(預託證券)淡水河谷將會於下周三上市,港交所(00388)將提高海外發行人的披露要求,規定海外發行人在上市文件及公司通訊的當眼處,披露有關其司法權區、其海外營運地,以及其海外關係引致的風險。
港交所亦會重新編訂網頁,以協助投資者理解海外發行人,由即日起,新上市的預託證券發行人的證券,簡稱在尾部會加上「DR」,及證券號碼會設在6200至6499範圍內;新上市的第二上市發行人的證券簡稱在尾部就會添上「S」。
新上市的海外發行人或須在港交所要求下,於上市時在交易所網站登載其註冊地的公司法例、公司憲法,所獲得的《上市規則》豁免,預託協議及其他資料等,並於每年更新任何改動。
港交所重申,香港預託證券並不是股份,故其與股份所引致的法律效果會存有差別。
香港預託證券存管人的權利載列在預託協議。投資者需詳閱香港預託證券持有人的上市文件及預託協議,以理解其權利。
預託證券持有人並不具有股份持有人的權利,必須倚賴存管人代其行使權利,例如,預託證券持有人只可以指示存管人為其行使投票權。預託證券持有人亦必須補償存管人提供服務的一切收費。
港交所亦同時披露,將來以人民幣買賣的產品,證券代號將設在80000至89999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