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委任臨時清盤人並正洽商重組的科浪國際(02336),連同兩家清盤中的附屬公司,昨入稟高院控告前主席王樹永違反授信責任,現要求王賠償損失、交代公司失款多少、交代帳目、及交出手頭的帳簿等文件;科浪又同時要求法院就有待舉行的○九年度股東周年大會及股東特別大會,針對王樹永、陳詠儀及范榮昌等主要股東的投票權作出限制。
○九年度股東周年大會中將須投票的事項為:採納科浪該年度之經審核財務報表、臨時清盤人報告及核數師報告;重選曹紹基、楊孟璋、潘家利作獨立非執行董事,及由他們授權董事會釐定臨時清盤人酬金;及續聘安達會計師事務所作核數師等。至於股東特別大會則將表決涉及集團重組交易的議案。科浪現要求法院禁止王、陳、范及他們所控公司行使投票權否決上述議案。
王樹永透過Best Eagle International Ltd.持有約32%科浪股權,范榮昌及陳詠儀則透過Premium Class Investments Ltd.持有約35%科浪股權。
科浪○八年十二月被港泰國際集團入稟呈請清盤,同時停牌,同月法院委任來自安永人士作臨時清盤人,但集團帳簿等紀錄之前已被運至內地倉庫,倉庫隨後起火,故臨時清盤人未能確定科浪截至○八年底止的帳目,但王樹永堅持集團某些資產仍存在屬可收回帳,由於雙方意見分歧,王在本年三月辭任董事局。科浪若未能於下月中前提交可行的復牌建議,其上市地位將被取消。
原訴人:科浪國際控股(已委任臨時清盤人)、穎濤發展(清盤中)、科浪移動(清盤中)
答辯人:王樹永、Best Eagle International Ltd.、陳詠儀、范榮昌、Premium Class Investments Ltd.
傳訊令編號:HCA1527/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