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停止對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銀行貸款及住房公積金貸款
2. 限上海及外地家庭只能在當地新購一套商品住房
3. 按不同的銷售價格確定土地增值稅預徵率,售價較上年同區平均新樓售價超過1倍的,預徵率高達5%
4. 動遷安置房允許上市交易期限,由取得房地產權證滿5年調整為滿3年,以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應
5. 七月一日後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項目,主體結構封頂並通過驗收後,方可申請預售許可
6. 逐步放寬廉租住房准入標準,今後5年新增保障性住房100萬套
7. 嚴查開發商虛擬交易、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
8. 繼續增加居住用地供應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