拗地租信置旗下上訴

信和置業(00083)旗下電氣道148號商廈在九七/九八財政年度中,被徵收約80萬元地租,持有地盤的信置附屬堅持上述財政年度該地盤仍在發展中,未能產生利潤,其應課差餉租值只是象徵式1元,變相毋須支付地租。信置附屬○八年在土地審裁處中被判敗訴,它不服判決,昨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指不應考慮發展潛質

差餉物業估價署(下稱署方)是以地皮在某一財政年度的應課差餉租值的3%,來計算該年度要徵收的地租。土地審裁處認為,一旦有關地盤被劃作發展用途,地皮便極有可能進行發展,從而改變地皮原來的用途或狀況,故地皮具備的「發展潛質」是它本身已有的內在優勢,該優勢一定會影響物業出租的收益,故計算應課差餉租值時應該考慮。

信置附屬Best Origin則堅持,釐定應課差餉租值是考慮假設的租客是否願意以特定租金按該地皮現有狀況來租用該地皮,而非該地皮的未來價值。Best Origin指法例有機制如地皮完成興建,其應課差餉租值須重新評估,既然要重新估價,署方在地皮仍未完成發展前便不可一併考慮發展潛質。

信置九六年十二月以7.6億元成功競投案中地盤,繼而重建,九七回歸後,《地租(評估及徵收)條例》生效,地皮持有人須支付地租,差餉物業估價署計算地盤九六年七月一日的應課差餉租值為2,688萬元。

信置昨收報16.56元,升0.5元。

上訴人﹕Best Origin Ltd.

答辯人﹕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

案件編號﹕CACV6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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