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於網上撰文指,利豐(00494)對利和經銷(02387)私有化建議,股東在選擇現金或股份方案存有漏洞,股東可能被迫選擇現金方案的技術性問題,為了平衡小股東利益,建議利豐修訂私有化條款,若有需要利豐應押後股東特別大會。
利豐建議私有利和經銷,將支付每股二十一元或利和經銷股東可選擇以每一股利和經銷股份,換取○點五八五股利豐新股。以二十二日利豐收市計算,若股東選擇以股代現金,其價值將會較現金代價有百分之二十二點九溢價。
他指出,最大問題是,目前利和經銷大部分在市場上流通的股票,並非以股東個人名義持有,均以香港中央結算(HKSCCN)參與者、或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CCASS)的名義註冊登記。按規定,HKSCCN不能反映部分股東方案進行選擇,若遇上此種情況,中央結算只能選擇現金方案,股東若選取股份方案,除非自行到中央結算的股東名冊辦理轉回本身登記。
他建議利豐董事局於十月七日股東特別會舉行前修訂私有化條款,容許註冊股東可以替旗下實益股票持有人按股權分開處理現金或股份的選項,便可解決想要換股的股東,毋須自己提取股票然後轉名,再自行選擇換股選項,又指若有需要利豐應押後股東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