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股東研最低300人

港交所(00388)建議放寬主板申請人「市值/收益測試」中最低股東人數,由1,000人降低至300人。若建議獲採納,現時主板申請人三項上市資格測試的最低股東人數,均統一為300人。

港交所上市科主管狄勤思表示,今次修訂建議,主要是有市場意見認為,現行「市值/收益測試」的最低股東人數規定過於嚴苛,申請人必須吸引大量散戶及機構投資者的興趣方可通過測試。亦有市場人士認為,對於市值高或收益大的公司,其股份最少由300名股東持有,應足以確保維持一個公開市場。諮詢期在11月12日截止。

建議修訂影響不大

現主板申請人可透過「盈利測試」;「市值/收益/現金流量測試」;或「市值/收益測試」申請上市。由於「市值/收益測試」無盈利或現金流量要求,故申請上市時的最低股東人要求較其他兩項高,須要1,000人。「市值/收益測試」的申請人,上市時市值要求最少為40億元,最近一年收益最少為5億元。

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表示,現時市場沒有研究申請上市時最低股東人數要多少才足夠,故認為今次建議修訂影響不大。

此外,港交所又建議將合資格地產收購豁免範圍,擴至地產發展商透過拍賣或招標方式,在內地收購政府土地的交易(現行豁免僅適用於收購香港土地的交易),即有關收購土地不用事先披露交易或取得股東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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