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昨日宣布,允許券商於取得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資格及外匯額度後,為內地客戶提供境外定向資產管理業務,意味着券商版QDII全面開放。
與此同時,內地傳媒還報道,為加快基金業差異化發展,新的QDII管理辦法方案已經提交中證監主席審批,相信可於年內頒布,新管理辦法將放寬多項門檻,預期有助加速QDII「出海」。
《證券時報》引述消息透露,新QDII管理辦法方案將放鬆對基金公司要求,包括淨資產要求由現行「不少於二億元(人民幣‧下同)」調整為「不低於一億元」,同時將取消基金管理公司最近一季度末資產管理規模不少於二百億元的要求,只要符合其他條件,資產管理規模將不做限制。中證監相關負責人昨證實,近日將發布關於降低基金QDII參與門檻相關辦法。
對於市傳放寬基金QDII參與門檻,有熟悉監管運作人士分析,目前QDII批出額度是以外匯投資香港等境外市場,不排除是次研究降低基金QDII門檻,是為未來人民幣國際化鋪路,當日後本港人民幣證券市場已發展至一定規模時,容許批出額度不再是外匯,而是直接以人民幣投資本港的人民幣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