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視前行政總裁兼科地農業(08153)執行董事封小平有關的公司,不滿早前被高院判定須向中銀(香港)償還約2.66億元,及交出山頂加列山道陽光花園E屋及F屋,和皇后大道西雅蘭閣3個舖位,案件已排期在十一月十九日上訴。
答辯公司昨向高院申請暫緩執行判決,直至上訴有結果,法官有條件地批准申請,答辯公司須在14天內先向法庭交出1億元,換取中銀(香港)暫不把上述約值1.6億元的物業出售。
答辯公司昨指,其上訴的勝算機會甚高,若有關物業在上訴案開審前已被中銀(香港)出售抵債,答辯公司縱使上訴得直亦於事無補。
法官指,答辯公司上訴的理據只是重複原審時的論點,認為上訴的勝算機會不高;但法官同意有關物業極可能在上訴前已被出售,這對答辯公司影響很大,遂有條件地批准答辯公司的申請。
原審時其中兩家答辯公司指,曾出售北京天元大廈項目60%權益予金城銀行子公司,但對方拖欠1.36億元購金,金城既與中行合併,被拖欠的購金應可與中銀(香港)的申索抵銷。
原訴人:中國銀行(香港)
答辯人:連益有限公司、華康發展、眾盈發展、維豐地產、兆運投資、財際發展、維豐投資
案件編號:HCMP87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