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灣宏光道豐隆工業中心業主立案法團及其他單位業主(本案答辯人除外,下稱原訴方),指大廈發展商有責任承擔大廈天台防水層及外牆的維修費用230萬元,但前管理公司擅自調撥款項付費,因此向發展商及前管理公司索償。不過,法院駁回原訴方的申索,原訴方昨向上訴庭申請准許上訴案件至終審法院,惟申請被駁回。
大廈發展商及前管理公司分別是HL Resources Ltd.及Brand Property Management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