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谷創辦人遭索償

新加坡豐隆集團(Hong Leong Group Singapore)旗下公司,○七年與東莞起家的內地房產企業慧谷集團進行購併,國鑫國際昨入稟高院稱促成雙方簽立上述戰略合作協議,但慧谷創辦人張炳光卻沒有按協議把上述合併後公司的10%權益交予國鑫,國鑫現向張及他所控的廣東慧盈集團(前稱廣東慧谷集團)追討上述權益及索償等。

國鑫指曾拉攏購併

入稟狀表示,張炳光二○○七年九月簽立戰略合作協議,與新加坡豐隆旗下公司合組Idea Valley Investment Holdings Ltd.(下稱合資公司),張與新加坡豐隆分別佔股權40%及60%。

同年十二月張與國鑫簽立另一份協議,確認國鑫已履行促成上述合作的責任,張同意把他用以持有合資公司的Summit Million Ltd.的25%股權(即相等於持合資公司10%股權)給予國鑫。

去年十二月,國鑫通知張一方要求股份轉名遭拒,至本年初更有消息指張有意把有關權益轉售陳治海(內地地產商富通集團董事長亦名為陳治海),故國鑫現亦要求禁止張一方將權益轉走。

國鑫又指,張原應把五項共值約3.18億元人民幣資產注入合資公司,但張只注入了其中四項,結果令張一方在合資公司股權被攤薄,而國鑫本應得的10%合資股權亦變相攤薄至只得6.25%,國鑫亦要求張一方賠償損失。

此外,按國鑫與張之間協議,若張一方沒把協定的土地項目注入合資公司,國鑫可得該未注入項目的25%價值,故國鑫現另就此追索約1,388萬元人民幣。

原訴人:國鑫國際

答辯人:張炳光、廣東慧盈集團(前稱廣東慧谷集團)

傳訊令編號:HCA97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