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運輸及房屋局提出規管一手物業銷售措施後,地產代理監管局昨亦公布經重整及簡化後的最新執業指引,以規管代理促銷新盤,該局提出「3招25式」,涉三大指引包含25項細則,其中如不可為準買家墊支任何款項及偷步收票,並需委派監督人員監控賣樓現場秩序等;有關指引定於下周五正式執行。地產代理大多歡迎新指引,並指有利提高市場透明度及釐清部分灰色地帶。
地監局昨午會見傳媒前,率先派出執行總監黃維豐與五家代理行高層進行交流及知會,出席代理行包括中原、美聯、利嘉閣、港置及世紀21。
地產代理監管局行政總裁余呂杏茜表示,局方已將過去11份就代理促銷新盤的執業通告整理,除了一份保存外,其餘10份已整合為三份通告,主要分三大範疇規管,包括代理促銷一手物業的操守、銷售秩序及物業資料。
其中操守部分大多屬新增範疇,當中細則包括代理要以書面形式向準買家交代其身份,如代表發展商或是準買家。此外,在未取得發展商授權前,不得向準買家索取任何款項,亦不得為準買家作任何貸款或墊支。
她又稱,銷售秩序通告中,包括要求代理行設立一名監督人員,並需屬持牌人士,負責規管該行員工在售樓處的秩序,另亦需在樓盤開售前最少一周呈交出席員工資料;有關新措施於下周五正式實行。余呂杏茜強調,若業界未能依循通告內容,最嚴重需接受紀律聆訊,並按一貫準則去處理。另由於規管對象屬代理,故事前未有向發展商諮詢,惟稍後會將內容送交發展商。
就新盤現場秩序,該局執行總監黃維豐補充,通告列明絕不容許代理站立於馬路上,更不准在馬路上截車或兜客等行為。另就最近一宗南區新盤「放蛇」行動中,他個人亦有親自監督嚴格進行,結果有兩家代理行共14名從業員正接受調查。
該局又補充說,過往涉及一手盤投訴個案不多,今年首季收到的123宗投訴中,只有4宗牽涉一手物業,而去年全年672宗投訴,則有35宗屬一手投訴。
港置行政總裁李志成稱,新公布的規管代理指引,業界依循不會有難度,亦能釐清部分灰色地帶,如代理不可代買家墊支訂金及偷步收票等。美聯(01200)董事伍創業說,指引太條文化恐違反自由市場原則,扼殺市場彈性。利嘉閣董事總經理廖偉強對新指引表示歡迎,認為有助提升業界專業形象,增加市場透明度及令銷售更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