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世榮妻孭債須正審

金至尊(00870)前主席林世榮死後遺下一筆3,600萬元孖展戶口債項,債主新鴻基公司(00086)旗下新鴻基投資服務早前在高院獲簡易勝訴判決,可向簽任擔保人的遺孀陳吟揮及林生前得力助手伍綺媚追討欠款。陳、伍其後上訴,並成功撤銷上述判決,二人可無條件抗辯。新鴻基投資服務不服,但昨遭上訴庭駁回其上訴,案件仍須正審,理由則容後公布。

指答辯人清楚擔保責任

陳吟揮與伍綺媚現時均為金至尊執行董事。新鴻基投資服務(下稱原訴人)指,陳在○一至○三年,曾6次簽任作為其丈夫貸款上的擔保人,即有6次聽取律師解釋擔保協議內容的機會,原訴人指陳沒有理由不清楚作為擔保人的責任。雖然陳辯稱自己只是一名沒有受過良好教育的家庭主婦,當時是按丈夫指示行事,但原訴指陳在金至尊獲可觀的酬金,這足以證明她的辦事能力及地位。

陳、伍辯指,她們不但沒有孖展戶口的權益,也沒有該戶口的控制權,她們在這情況下簽任作承受無限風險的擔保人,是基於對林世榮的信任。二人聲稱,林世榮在公在私都是個堅持己見的人,遂她們都是受到林的不當影響才簽下擔保協議。

上訴人:新鴻基投資服務

答辯人:陳吟揮、伍綺媚

案件編號:CACV278/2009、06/0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