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違反股價敏感資料披露制裁被指力度不足外,政府近年在延長董事禁售期以至規定上市公司公布季度業績的立場上,均予人向商界讓步兼「無guts」印象。
○八年底港交所延長董事禁售期,由2個月增至7個月,結果引起軒然大波,上市公司群起登報反對,最後在證監會及政府的讓步下,港交所被迫收回「惡法」,將禁售期由7個月減至3個月。
港交所上市委員會當時對禁售期作出妥協的同時,揚言會就季度業績再作諮詢。然而,事隔一年多上市委並未有再就季度報告提出諮詢,其中原因是等待政府推出股價敏感資料披露法定化的諮詢文件。
港交所早前還指出,若然有股價敏感資料披露法定化,季度業績未必需要,但言猶在耳,現時政府只建議違反股價敏感資料披露由民事制裁,而非刑事制裁,未知上市委就季度報告會否作出激烈回應。
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指,政府常因商界而「轉軚」,將股價敏感資料等同內幕消息亦是倒退,因很多股價敏感資料未必是內幕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