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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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僱員涉托價遭通緝

一名基金僱員(下稱被告)被控在○八年三月至四月期間,致使其所管理的兩隻基金以被推高的股價,向他本人擁有權益的證券戶口,分別購入300萬股中國航空技術國際(00232,現稱中國航空工業國際)及1,497.8萬股彩虹電子(00438)。被告及另外二人,亦被控托高彩虹電子股價的罪名。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另兩人的案件押後至四月一日進行初級偵訊。至於被告則因兩度缺席出庭,裁判官昨針對被告發出拘捕令。

兩度缺席聆訊 已離港

證監會擬將案轉介區域法院審理。證監一方指,被告在去年八月表示希望到澳洲長住,並要求其前僱主協助他在澳洲尋找工作機會。被告去年十二月和昨天均未有出席聆訊,證監會指在去年的聆訊前幾天收到入境處的通知,指被告已經離開香港,而在去年聆訊前一天被告亦已託人知會業主棄租物業,就連兩個月租金按金及家具亦放棄。證監會因此向裁判官申請拘捕令並獲批。

負責調查此案的證監會人員透露,被告在涉案期間受聘於基金公司CQS,並負責管理兩涉案基金CQS Asia Master Fund Ltd.及CQS Convertible and Quantitative Strategies Master Fund Ltd.。

疑抬高中航技術股價

證監指,被告在○八年三月,透過友人的戶口以低價購入300萬股中國航空技術的股份,再以每股0.28元的高價沽出上述股份。被告同時以其所管理的基金名義發出多個買盤,購回被推高的股份。證監會指,中國航空技術的股價因此在短短六分鐘內,由每股0.242元被推高至0.28元。

在○八年四月,被告指示經紀,把友人戶口約1,500萬股的彩虹電子股份轉去被告所負責管理的基金。上述股份當日的最高價為每股0.66元,而涉案股份的轉換價格更是高出當日的最高價格,為每股0.68元。

案件編號:ESS43562-4356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