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政府將於未來一段時間公布將股價敏感資料披露賦有法定責任的諮詢文件,消息透露,政府初步構思是 「分兩條腿走路」,若上市公司董事在違反股價敏感資料披露上只是源於「疏忽」,便只需負上民事責任,違反披露屬輕微者更只罰款了事;然而,若董事在違反資料披露上是「蓄意」及「罔顧後果」,則須負上刑事責任。
據了解,港府曾就這份諮詢文件內容進行非正式諮詢,頗大部分回應者均對違反股價敏感資料披露可能負上刑事責任有所保留,政府現時正評估有關情況,究竟在諮詢文件上同時納入刑事及民事責任,或只是「行一部分」,即只有民事責任,迄今未有最後定案。
根據政府的初步構思,上市公司董事在違反股價敏感資料披露上如只是「疏忽」,只需負上民事責任,違反屬輕微者更只須罰款;但如董事在違反資料披露上是「蓄意」及「罔顧後果」,則須被刑事檢控。
定義「股價敏感資料」
現時違反股價敏感資料披露,只屬《上市規則》範圍,最多只是公開譴責,被指「冇牙力」,但如將違反股價敏感資料披露賦予法定責任,便可能有民事(如罰款及取消董事資格等)及刑事責任。
由於市場非常關注何謂「股價敏感資料」,諮詢文件會作出定義,亦會提出一系列「安全港」措施,例如包括披露相關股價敏感資料是違反其他法例,及公司在討論商業交易時但未有定案等,便可以獲豁免,不構成須予披露的股價敏感資料。
至於有市場人士擔心將違反股價敏感資料披露「刑事化」,主要針對何謂「蓄意」、「疏忽」等定義,以及法例如何詮釋,若這方面沒有足夠清楚詮釋,只會沒有人願意再擔當上市公司董事。他們重申,政府加強股價敏感資料披露的規定原意是好,只是關注如何執行。
視乎政府推出決心
《上市規則》法定化已討論多年,但始終因市場未有共識未有重大進展。去年發生延長董事禁止買賣期風波,有關議題重新加快步伐。政府決定分階段,先處理市場爭議較少的股價敏感資料披露賦予法定責任,最快可望於本月底或下月中之前推出有關諮詢文件。
業界人士指出,股價敏感資料披露有法定責任是否推行,很視乎政府推出的決心,因為市場,尤其是上市公司的反應可以預期是一面倒反對,如政府的決定最終是取決於民意,就算諮詢文件作出刑事檢控建議,估計能推行違反股價敏感資料有刑事責任機會不是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