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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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et Share:分析內保新會計準則(二)

保險責任準備金是指保險公司為了承擔未到期責任及處理未決賠款,而提存的一種資金準備。保險公司賣保單給投保人,在收取保險費的同時,也要向投保人負上某些保險合同生效之後的責任,例如在投保人發生死亡或意外傷害事故時向保險受益人提供賠款;另外,某些壽險產品帶有儲蓄性質,當投保人生存到有關規定年齡的情況下,保險公司須要向投保人提供期滿給付。因此,保險責任準備金實質上是一種或有負債,也是保險公司資產負債表中最大的負債項目。

解構壽險責任準備金

理論上,人壽保險責任準備金主要由4個部分組成:分別為預收保費、費用準備金、保單利息、分紅險特別儲備和萬能險平滑準備金。

預收保費的構成主要有兩種:

(1)繳交保費年期與保單保障年期的差異。例如,客人買一份10年期的人壽保險保單,選擇一次過繳清保費(即躉繳),雖然從第2年到第10年客人不會再交保費,但保險公司仍要承擔保險合同的責任。又例如,一份20年期的保單,客人可以選擇以10年期繳費,那麼雖然繳費期只有10年,但保障期卻有20年,即保險公司要承擔20年的風險。

(2)風險率與實際保費的不匹配。理論上,保險費是和相應的保險事故發生機會率相匹配的,不過,大家如果有買過長期壽險就會知道,例如繳費20年期,每期繳交的保費是固定的,但大家都知道,一般來說,一個20歲的人在他下一個生日時仍然生存的機會率遠大過一個50歲的人,因此,若保費的定價是按照生命表或死亡率表的話,保費應該隨年紀而增加,如果你發覺20歲和50歲都是繳交相同保費的話,那表示你20歲時繳交的保費是比相應保險事故發生的機會率大,即是你實際上多繳了保費。

而在50歲時繳交的保費是比相應保險事故發生的機會率小,即保險公司收到的保費不足以承擔風險,於是保險公司需將初期多收了的保費積存儲備,以承擔後期的風險。

為將來賠付預留儲備

由於按內地會計準則,保單獲取成本不可遞延,要計入當期損益,因此費用準備金幾乎已是微不足道。

保單利息是指有儲蓄成分的產品,例如含保底利率的傳統險、分紅險和萬能險等,屬於保單持有人的投資收益。

保險公司會建立分紅險特別儲備和萬能險平滑準備金,因為分紅險和萬能險設有一個承諾保底收益,以萬能險為例,保底收益率為1.75%至2.5%,為吸引客戶,保險公司通常會公布一個高於保底收益率的結算利率,即結算利率=保底利率+浮動利率。

萬能險結算利率雖然是每月浮動,其實變化不會太大,但實際的投資收益會隨資本市場表現而波動,而且可以是很大的波動。於是保險公司會在投資收益較好的時期,公布一個比實際投資收益低的結算利率,便可儲備起部分收益,在投資收益較差的時期,則按需要釋放一些儲備作補貼,使到公布的結算利率會比實際投資收益高。

因此,分紅險特別儲備和萬能險平滑準備金的作用是以豐補欠,以平滑實際投資回報率的波動。

簡單來說,保險責任準備金就是現在為將來要賠付的支出預留儲備。(待續)

市場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