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前「豪宅大王」秦錦釗之前控制的建萊能源(下簡稱建萊),二○○○年遭併入中銀(香港)前的新華銀行入稟高院追討5億多元欠款,銀行擬申請剔除建萊在該案的抗辯及反申索,昨並要求法院安排該申請由之前處理有關訴訟的同一法官審理,但銀行該要求被高院拒絕。
涉向建萊追債5億
○四年及○六年,建萊分別入稟控告新華未能提高信貸額,令建萊整個集團倒閉,而向新華追討損失賠償,但去年建萊的申索遭高院剔除。就現時的5億元追債案,銀行申請剔除建萊的抗辯及反申索,並要求將該申請安排給剔除建萊○四年及○六年申索的法官處理。
不過,高院昨認為,銀行亦承認即使交由其他法官審理,亦不會損害銀行利益;另一方面,若接納銀行該要求反而會增加案件排期的限制,高院因此拒絕銀行該要求。
案件編號:HCA9309/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