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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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明耀判還債上訴失敗

內地發展商廈門南中投資(下稱原訴人),早前獲高院循簡易程序判定可向香港中長集團投資股份的賣方莊明耀追回1,120萬元人民幣。莊氏昨提出上訴,並申請暫緩執行該判決,等候法院處理其反申索,但莊的上訴及申請均被拒絕。

原訴人○四年七月簽立買賣協議,以1.25億元人民幣,向莊明耀購入逾1,666萬股香港中長集團投資的股份,交易其後終止,上述欠款變為原訴人借給莊氏的貸款,但莊無還款。莊氏辯稱原訴當日誤導其簽署案中買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