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義國際(01218)前主席官永義連同另外數名人士,被控串謀勒索中聯石化(00346)主席許智明交出中聯石化股份的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官氏昨向法院申請保釋期間離港獲批,案件押後至十二月十一日再訊。
往澳門參與足球賽
官永義因為此案而遭法院下令不准離開香港,他昨向法院申請於十一月廿七日至三十日離港前往澳門,以Hong Kong Retired National Players主席的身份參與一項足球比賽。同時官氏在內地有多間廠房,他希望可以到內地、紐約及台灣出差。裁判官批准其申請,而官永義須交代行程細節及聯絡方法,又須於回港後的廿四小時內再交出旅遊證件。
勒索案與另案合併
裁判官又把官氏等人的案件與另一宗案件合併,兩案合併後共五名被告,分別是官永義(53歲)、吳志強(67歲)、黃展億(57歲)、陳桂南(58歲)及岑文強(55歲)。
控方指官氏等人在今年三月至五月期間,串謀以恫嚇方式要求許智明交出大批中聯石化股票,第三被告黃展億更被指在其中一次恫嚇事件中,在尖東帝苑酒店內使用槍械。
案件編號:ESCC2873/2009、ESCC5461/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