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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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業主宜各自投保
業主購買家居保險保障居所屬理所當然,原來租客亦有必要購買,源於家居保險的保障範圍遍及家居財物,而租客的財物並不屬於業主,故理應由租客自行負責。另外,若單位發生意外導致第三者受傷,而意外由租客引致,則即使業主已購買家居保險,亦未必全由業主負責,租客亦可能面對被索償,故租客亦需購買家居保險。
其實,對於保障單位,業主與租客各有責任,業主對自己家居及大廈公眾地方擁有人需負法律責任;而租客則為保障自己在租約期內的合約責任,有需要為租住的單位購買家居保障,以免自己因一時疏忽而面對巨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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