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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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世榮遺孀判還債502萬

去年逝世的金至尊(00870)前主席林世榮,生前與妻子陳吟揮(現為金至尊執行董事)開設聯名借款戶口,菲律賓註冊的金融銀行(下簡稱銀行)去年入稟高院向林的遺產代理人及陳吟揮追討該戶口的欠款及利息共502萬多元。銀行昨循簡易程序獲判勝訴,林的遺產代理人及陳須償還該筆欠款。

稱受丈夫不當影響

林的遺產代理人昨天缺席聆訊,陳吟揮則由大律師代表,陳氏表示受到丈夫不當影響,才於○四年簽訂涉案開戶文件、透支協議及○七年的信貸協議。陳吟揮聲稱自己不諳英語,銀行職員並沒有向她解釋文件內容及須承擔的法律責任,她一向聽從丈夫指示,涉款時丈夫簽了文件,她便跟隨簽署,但戶口一直由丈夫控制。

陳吟揮一方又堅持,○七年的信貸協議等如訂立「新協議」,該新協議凌駕○四年的文件,銀行應知悉○四至○七年間,戶口的支票提款及還款均由林世榮操控,因此○七年訂立「新協議」時,應該就簽立該協議向陳吟揮尋求諮詢及作相關查問。

官指抗辯站不住腳

不過,高院聆案官昨指陳吟揮的抗辯站不住腳,他認為陳吟揮在上市公司身居要職,亦擔任不少有分量的公職,不相信她受到丈夫不當影響。

至於銀行是否須於○七年時就戶口情況查問她,聆案官指○四年及○七年的文件內容大致相同,本金及息率均無變,因此認為○七年的信貸協議並非「新協議」,判銀行勝訴,林的遺產代理人及陳須還502萬多元。

陳吟揮等人亦因為擔保林世榮的另一筆孖展欠債,早前被法院下令須償還3,600萬元予新鴻基公司(00086)旗下的新鴻基投資服務,案件正在上訴中。

案件編號:HCA227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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