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濠集團(00115)前主席曾煒麟、其妻郭慧玟等六人被控串謀詐騙一案,昨日繼續聆訊,控方特赦證人黃志強接受代表第三被告李大鵬的大律師盤問。
李大鵬被控一條串謀詐騙罪。案件涉及鈞濠在○二年宣稱入股重慶能源項目的交易。任職會計師的黃志強在曾煒麟的指示下,成立溢億有限公司,溢億與內地公司組成合營企業在重慶市發展燃氣管道業務。李大鵬是溢億的公司代表,負責安排合營協議等文件。
黃志強曾在一公司任職財務顧問,當時李是該公司的股東兼董事。黃志強指出,○二年時內地有「西氣東輸」的概念,市場對燃氣管道的反應很熱烈。他認為在重慶做此類生意,長遠有高回報。
黃志強指他在○二年曾要求李大鵬前往內地,了解與重慶項目有關文件的真偽。黃指他已盡量將他相信是真實的資料,交予為重慶項目估值的測量師。
案件編號︰DCCC24/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