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濠集團(00115)前主席曾煒麟、其妻郭慧玟等六人被控宣稱入股重慶項目以串謀騙取鈞濠發行新股一案,控方特赦證人黃志強昨繼續接受代表曾煒麟的大律師盤問。
案件涉及鈞濠在○二年宣稱入股重慶能源項目的交易。控方指任職會計師的黃志強在曾煒麟的指示下,成立溢億有限公司,溢億與內地公司組成合營企業在重慶市發展燃氣管道業務。
合營企業須向內地有關當局申請營業執照方可經營。黃志強指,申請營業執照須繳交費用,但他沒有見過有關收據,因為申請手續是由律師處理。而當時他只注意要取得合營協議規定的文件,並沒有注意合營企業的會計帳目。
控方案情指,合營企業的營業執照是另一被告李大鵬支付了50,000元託內地律師偽造。
案中六名被告為:曾煒麟(鈞濠前主席)、郭慧玟(鈞濠前執董)、李大鵬(溢億前代表)、鄭啟明(美建集團(00335)執董)、李國祥(美建執董)及黃偉光(美建前非執董)。
案件編號︰DCCC 24/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