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荷李活商業中心2樓物業發生租務訴訟,原在上址經營金濠海鮮酒家的Glory Gold Ltd.○五年入稟要求退租,翌年業主Star Play Development Ltd.入稟反向對方及其租約擔保人麥偉麟追索欠租及雜費等,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酒樓不滿上層租予同業
○三年業主及租客簽訂上址的租約,租約為期六年,由○三年七月一日至今年六月三十日。但租客○五年入稟指業主把上層租予另一間中式酒樓,違反協議,要求退租及索償。與此同時,業主指租客拖欠租金及雜費,業主在○五年七月已收回物業,並於同年八月轉租予另一租客。
案件編號:HCA1078/2005、HCA1186/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