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嘉域集團(00186)及主席何永安因為前上市公司雅佳的資產追索案,被下令披露資產狀況,以協助執行針對何永安的二億美元(約十五點六億港元)資產凍結令。雅佳清盤人質疑何永安及嘉域披露不足,要求他們進一步披露,申請昨獲得高院批准。
何永安被指「擺姿態」
雅佳清盤人亦申請何永安接受盤問,而何永安及嘉域董事總經理馬子超早前已「自動獻身」,稱願意接受盤問。惟清盤人認為據現時資料盤問二人並不足夠,即使何永安接受盤問,亦未必能從盤問過程中套取資料。
何永安反指清盤人申請具壓迫性,又質疑清盤人由第三者財力支持訴訟,質疑清盤人索取進一步資料的動機。
高院認為何永安對遵守法院命令不太熱衷,交出資料只是一種「姿態」,故要求何永安及嘉域進一步交出財政資料。
案件編號:HCCL37/2005、HCCL40/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