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美國納斯達克上市公司CDC Corporation(下稱CDC)旗下公司Ion Global (BVI) Ltd.於二○○○年四月購入一批志杰科技集團(e2e Business Solutions Ltd.)股份,然而,出售股份的其中一賣方林保照其後入稟高等法院,指Ion沒有按照售股協議向其購入其餘的志杰股份,除Ion外,CDC及其創辦人葉克勇亦遭一併控告(下合稱答辯人),被追討共74萬多美元(約578萬港元)。答辯人昨日申請剔除該申索,高等法院押後判決。
CDC亦是中華網(08006)的母公司。林保照指根據當年出售志杰的售股協議,Ion須在林保照行使認沽權時,向林購入餘下十二萬零一股志杰,但林指Ion沒有依約購股,林遂向答辯方追討上述折合578萬港元股款。
稱無責任發保證書
Ion在案中辯稱,林要行使認沽權,須先有志杰一方公司的收益保證證書,但Ion本身沒有責任發出該保證證書;若Ion沒有責任發出該證書,林保照控告Ion母公司CDC及創辦人葉克勇沒有促使發出有關證書的指控亦不能成立。答辯方認為林保照的申索沒有合理訴因,故要求剔除。
不過,林保照堅持,雖然程序上是須先發出證書,但志杰是由答辯方控制,向林批出認沽權亦是當年他出售志杰股份的條件之一,所以答辯方有責任與林合作,令他可行使認沽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