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佳向前核數師安永會計師行索償數以億計美元的案件,安永早前獲上訴庭判定得直,雅佳可能須支付巨額訟費保證金。雅佳聲言如果他們未能與安永就金額達成協議,雅佳會就支付訟費保證金的命令上訴至終審法院。
稱如未達協議會上訴
該申索案昨在高院提訊,雅佳指他們的立場是願意支付合理的訟費保證金,但安永要求的1.98億元實在超乎尋常;如果未能與安永就金額達成協議,他們會上訴至終審法院。
安永早前以雅佳在百慕達註冊並非本港公司為理由,要求雅佳先支付訟費保證金。高院判雅佳毋須支付,上訴庭早前改判安永勝訴。
案件編號:HCCL29/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