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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海嘯爆發之後,Vincent行街都發覺多咗吉舖,門口仲貼滿代理嘅出租同出售告示,部分更加話係「直達業主」,不過就得手提電話號碼,連邊間代理行都無寫,同埋堆積嘅廣告紙都成寸厚,萬一跌落嚟,隨時「責」親人,所以地監局近日向業界發出通告,希望代理界可以自律。
地監局老友話,代理貼出嚟嘅街招好多時都話「直達業主」,但查實所謂嘅「業主」只係代理,唔係業主,所以有誤導成分,加上在私人土地未得業權人或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書面批准,係唔准貼街招或海報,所以今次向業界發出通告,提醒一下。事實上,代理貼出嘅街招一向有晒聯絡電話可以追罰款,隨時可以好似亂拋垃圾咁,被罰款一千五百元或以上。
新都城賠訂重售賺得少
Vincent聽中原李玉祥講,一向以來業主願意賠訂重售,起碼帳面上「執」多十幾萬,先可抵銷風險同使費,不過將軍澳新都城有一宗賠訂重售個案,原業主只係帳面賺多八萬元。
單位係一期二座中層五百一十一方呎F單位,單位原以一百八十萬元售出,其後以約一百八十八萬元重售,扣除使費相信實際無幾多錢落袋。而美聯王偉明亦話,鰂魚涌華蘭花園玉蘭閣中層A室,剛以二百六十萬元售,原業主賠訂重售帳面賺多二十七萬元,扣除使費有八萬元落袋。
(Vincent L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