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正與台灣女星「大S」徐熙媛鬧離婚的汪小菲,由他與其母張蘭主理的內地飲食集團俏江南,捲入金錢糾紛,汪昨日遭俏江南買方公司入稟高院民事控告。入稟狀指汪有份促成售賣俏江南股份的交易,且曾向買方提供俏江南的財務狀況文件,最終原告支付約2.86億美元(約22億港元)購買股份,部分款項存進汪的銀行戶口。但原告其後發現該些財務文件有誇大成分,並認為當中涉及欺騙,故要求法院宣告汪只是以信託形式持有原告的款項,汪不得私下處理該些款項,並要交還及作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