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爽被爆向張恒索4,300萬

內地女星鄭爽和舊愛張恒爆出找代母及棄養孩子風波後,張恒的父親「加碼」爆料,指鄭爽在2019年以手寫合同開出15項條件,內容包括如何安頓孩子,以及張恒需付鄭爽3,600萬人民幣(約4,300萬港元),要求合約內容保密。

合同中列明張恒欠鄭爽2,000萬人民幣,需要在去年元旦日前付清,更要支付女方已墊支的找代母等費用合計300萬人民幣,以及要支付女方的「取卵精神損失費」100萬人民幣等。張父指鄭爽為了讓張恒同意一對孩子送養,自己先聯絡有關機構幫助送走子女外,更指她是為怕分手後男方會以孩子作要挾而擬訂合同。張父續說兒子是為了一對孩子而答應所有條件,非常後悔當初找代母生子的決定,承諾日後會好好照顧兒女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