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宇打回圓形事務所賠47萬

韓國歌手金泰宇2015年擔任瘦身公司代言人,勁減近62磅,因瘦身後未有努力維持體重,遭瘦身公司索償,事務所被指未有履行責任,被判賠償一半的代言酬勞。

韓國元祖男團god出身的37歲男歌手金泰宇,2011年與圈外女友結婚,妻子先後為他誕下兩女一子。他們曾於2014年亮相育兒節目《Oh!My baby》,深受觀眾愛戴。

不定期參加療程

婚後愈來愈發福的他,2015年9月獲瘦身公司贊助,擔任一年體重管理計劃的宣傳大使,並收取約93.9萬港元的代言費,原本249磅的他目標減到187磅,並於翌年4月達標,瘦身公司即以其成功個案作宣傳用途,當時不少網民大讚他變瘦後靚仔。

但金泰宇減到目標體重後,即以有其他行程為理由,不定期參加減肥療程,更在4個月內反彈至209磅。雖然一年的合約期已滿,但瘦身公司為了他可以保持身形,安排他參加一周一次的「防反彈課程」,但他卻一次都沒出席,瘦身公司以他沒有盡代言人責任,入稟法院追討賠償。

不少顧客申請退款

法官指金泰宇的體重再次增加後,確實有不少顧客懷疑體重管理計劃的效果而申請退款,或取消約見導師,令瘦身公司蒙受損失。法官認為金泰宇的事務所未有配合瘦身公司,但考慮到他減磅成功後,瘦身公司亦曾獲得一定的廣告效果,所以判他的事務所向瘦身公司賠償約47萬港元,即代言費用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