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曾受性侵犯的受害者打破沉默自揭經過的「#MeToo」運動近日在社交網站發起,身為「十優港姐」的麥明詩昨晚也站出來,自爆曾遭遇「唔止一次」、「阻止不到」的性侵犯,當中一次是參加內地交流團時發生,並認為法律制裁是對不法之徒最好的「報復」方法!多次說不想詳談經過的麥明詩,承認被性侵犯時遭受暴力對待,但強調沒有被強姦!
「香港欄后」呂麗瑤日前在Facebook以標籤「#MeToo」撰文,自揭十年前曾遭前教練性侵犯,呼籲社會各界關注性罪行,事件震驚本港體壇!身為「十優港姐」的麥明詩昨晚同樣響應「#MeToo」運動,自言跟很多女士一樣曾遭性侵犯,她寫道:「(性侵犯)仲要係唔止一次添;有啲係我阻止唔到;有啲係之後諗番,如果我醒覺啲,可能可以阻止到。」、「大家可能會問我點解冇採取進一步行動,咁係因為事情喺內地發生,香港法庭係冇Jurisdiction(司法管轄權)。」她指經歷過後,有感要懂得自衞,所以早前去學習柔術:「呢啲經歷鼓勵我要懂得自衞,我唔係需要打贏一個男人;但係只要製造到一個逃走嘅契機就已經足夠。於是幾個月前我決定咗要學柔術。」
身為英國劍橋大學法律系畢業生的麥明詩,更提供不少法律觀點,讓受害人作參考,更強調被性侵非女士專有,男士都應該要自我保護。她說受害者會有「Retribution」(報復)的感覺,但唯一可取的方法是透過法律去制裁,認為大家要相信Court Trial(庭審),她寫道:「雖然係My words against his words(口同鼻拗),但係其他環境證供都會幫到。」、「想加強個Case,就盡量保存好呢啲環境證據。例如,嘗試留有文字證據,透過Whatsapp質問對方。」
麥明詩坦言受害者事發後受驚,未必能想到以上方法,但希望可讓大眾作參考,她寫道:「我相信,法律係最接近公平嘅裁判方法;佢唔係完美,一定有犯罪者法外逍遙;但係比起網絡審判、私刑,法律係有好多程序保障,希望賦予每一個人一個Opportunity to be heard(有機會發言)。審訊係一個好困擾嘅過程,就算覺得有足夠證據,有唔少人都會放棄起訴,因為唔想被呢件事纏繞落去。但係我哋都唔應該因為怕煩而用其他方法去達到Retribution,因為咁樣係對對方唔公平。」
麥明詩昨晚接受本報電話訪問,只肯簡略描述性侵經過,指事發時正值讀大學一年級在內地參加交流團,指有人趁冇其他人在場時進行性侵犯,承認過程中有少許暴力,但強調不是強姦,被「抽水」感覺強烈:「當時係讀緊Year 1,喺內地發生,呢次深刻啲,有少少陰影,因為有少少暴力。當時即刻用語言質問對方:『你做乜嘢?』對方有立即收手!好彩傷害性唔太大!(對方點侵犯你?)我唔係畀人強姦!」她更多次以「唔會幫助到件事」為由,拒絕詳述經過,更指自揭曾遭性侵犯,因受呂麗瑤的事件啟發,她說:「遇上呢啲事,法律上搜證好困難,但以其他方法渠道去講,件事就會變咗質,講出嚟係想大家有基本認識。」
此外,麥明詩昨日出席劇集《誇世代》宣傳時,直認有留意舊愛林作被指有新歡的報道,她說:「佢話唔係嘛!不過前度有新歡,大家明白唔會一啲感覺都冇,好正常嘅!唔會嬲,但會嘆息囉!咁就三年(拍過拖)!但都唔係浪費時間,係經歷人生階段,會珍惜以前,體會到生命會一直繼續落去。」
文: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