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2年禁足台灣

正與韓國SM事務所進行合約訴訟的人氣男團EXO中國籍成員鹿晗涉嫌在台灣做黑工一事,節目組發聲明「攬上身」承認失誤及道歉以平息風波,但據指移民署已確認鹿晗兩年內不得入境台灣!

鹿晗被爆出持旅遊簽證到台灣拍攝內地節目《我去上學啦》後,節目組昨午發聲明表示台灣移民署已明確回應「非法打工」不成立,亦再次承認是製作組失誤,對波及藝人深感抱歉,亦謂已對藝人作出合理的安排。節目組承諾會保護藝人及與觀眾作出及時的溝通,希望大家不要誤信傳言。

不過,據知當地移民署確認鹿晗「來台從事的活動與申請許可目的不符」,將會限令他十日內出境或強制出境,未來會將他列入管制名單,五年內不得再持觀光簽證入台,但兩年後可申請短期專業交流入台證來台。據悉,由於節目組與台灣當地的導遊溝通出現問題,令節目組為部分人辦理了旅遊簽證,而過往相關節目都是由主辦方代辦證件,故藝人只提供個人資料。

涉損失2,400萬

《我》節目原定於台灣拍攝六天,但因是次風波取消了於台灣的拍攝行程,而第一日於華岡藝校的錄影亦恐怕無法播出,涉及的損失約1億新台幣(約2,400萬港元),據悉節目組下站將返內地錄影。另外,有指節目組昨日離開台灣返內地,而鹿晗則會於今日離台。

內地製作方支薪

預計下月26日播出的《我》節目第二季邀來鹿晗及台星陳嘉樺(Ella)、男星張丹峰作固定嘉賓,由於今次的台灣拍攝風波,節目組除發聲明道歉及承諾承擔相應的責任外,亦表示會暫停拍攝工作,而有指《我》節目只是到台灣取景,嘉賓的酬勞是由內地製作方面支付,因此或不構成「違法工作」的問題,而起初傳出違法消息時,不少網友即留言力撐鹿晗,並替他不值。

文:外娛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