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曾志偉日前被電影公司入稟高院索償,入稟狀中曾志偉及歐詠芝被指以失實陳述,誘使一間公司合作製作電影《吉星高照2015》。原告喜洋洋電影工作坊有限公司提出取消該份電影合約、歸還450萬港元給原告,以及賠償原告損失等要求。原告又要求曾志偉交代他從中收到的利益和報酬。曾志偉兒子曾國祥昨日為電影宣傳期間就此事作回應,他稱要先致電爸爸了解詳情,又指對方向來報喜不報憂,故自己並不知情。
案件編號:HCA 74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