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法挑戰執法者

律師黃國桐接受訪問時認為,法庭剛判決兩名Uber司機罪成,如今Uber高調找來王宗堯宣傳,明顯是挑戰本港執法者及法律,做法不負責任:「今次有幫王宗堯買第三保險,係咪代表都有為所有Uber司機買呢?今次活動又涉抽獎、又捐款,好似『隔咗幾重山』,警方要追究違法有一定難度。」

警方發言人則表示,現行法例規定,任何人在道路上使用汽車,或致使、或允許任何其他人在道路上使用汽車,除非就該人或該其他人對車輛的使用已備有一份有效和符合該條例規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否則即屬違法。警方重視涉及非法出租或駕駛汽車載客取酬的情況,會繼續採取針對性執法行動打擊相關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