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星范冰冰早前被內地某門窗公司﹐在未經許可之下擅用其肖像,有侵犯肖像及名譽權之嫌,冰冰向該公司提出起訴,並要求對方賠償1,000萬人民幣(約1,200萬港元),最後北京朝陽法院昨日在微博發表聲明,指認定該公司有侵犯冰冰肖像權,要該公司停止侵權及要作出道歉,並要賠償80萬人民幣(約100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