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看守所度過183日的房祖名感受最深,在道歉記招上他提到在看守所期間父母雖然沒有親自前往探望,但他亦不希望雙親看到自己受苦的樣子,他說:「我自己犯錯,就應該去承擔。而形象受損的問題,我沒有給青年人做好榜樣,好愧疚,我會痛改前非,不會再做違法的事,希望重新開始。」
另外,祖名亦承認早於8年前在荷蘭已首次接觸過毒品,而近兩年又再抵受不住誘惑。談到看守所生活時,祖名略為迴避地指裏面太多事情不方便透露,他說:「我沒有特別待遇,而且我亦學習了很多,跟不同層面的人,學到很多不同人生的看法,也開導了我很多。出來之後,我有時候會想到他們,我覺得我很幸運,因為有我認識的人還在等候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