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藝員陳展鵬於本年八月駕車返工時,於環保大道超速,昨日在法院聆訊,但展鵬有事在身,只透過律師認罪,罰款一千五百元,停牌半年。
陳展鵬於今年八月在將軍澳環保大道超速駕駛,被控一項超速駕駛罪,原本案件昨日於九龍城法院聆訊,但展鵬因工作未能出庭,只透過律師代表他上庭並認罪。展鵬當晚駕駛時,原本車速限制每小時50公里,但他以每小時97公里超速駕駛,辯方求情稱,展鵬自十八歲考獲車牌後,一直沒有交通定罪紀錄,他平時需駕車出外景,並要接載母親覆診,故希望盡量縮短停牌期。現經裁定後,展鵬需罰款港幣1500元,並要停牌半年。
記者昨致電給展鵬,他承認超速始終是不對,又謂:「嗰條路行咗咁多年,每日都行,未試過畀人影相,嗰日諗緊開工拍劇啲嘢,所以唔記得嗰度有個快相機。」問到要停牌半年,拍劇不定時又要通宵開工,收工時怎麼辦?展鵬謂:「嗰陣都諗過要請司機,因為拍劇一套接一套,都好攰,不過自己又想慳番啲錢,依家咁樣要重新考慮一下嘞!」
此外,展鵬昨晚出席無綫節目巡禮活動,來年劇集暫時只有一套《張保仔》的他坦言:「咁咪好囉!可以有多啲時間休息,之前年半拍咗五套劇,都幾辛苦。」
文:影視組
案件編號:KCS36377/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