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千嬅與丁子高於2010年補擺結婚喜酒,宴請各方好友見證感動一刻,並與好友拍照留下開心回憶。惟近日竟有婚禮統籌公司挪用千嬅當年的結婚照作商業用途,慘成「免費」代言人的千嬅即透過經理人公司發表聲明以正視聽,更呼籲各方要互相尊重!
歌手楊千嬅與丁子高2009年於美國秘密註冊結婚,翌年在港補擺喜酒宴請親朋好友齊賀新婚,當時千嬅與各好友合照留下動人開心回憶。但早前於香港會展舉行的婚紗展中,竟有婚禮統籌公司盜用了千嬅的肖像,挪用她當年結婚的照片,放在銷售攤位的當眼處作招徠,而當時派發的宣傳單張及其公司網頁,亦有千嬅的結婚照片及當時的相關報道。
昨日千嬅所屬的經理人公司發聲明,澄清千嬅並非該婚禮統籌公司的代言人,直斥該公司的不法行為有誤導市民和消費者之嫌,他們會保留一切追究權利:「該公司所作出的實屬違法行為,誤導市民及銷(消)費者之嫌,我司(我的公司)對事件非常失望。楊千嬅過往及現在都不是該公司的代言人,雙方從來沒有任何合作關係,在未經楊千嬅及我司的許可及同意下私自挪用楊千嬅結婚照片作商業宣傳之用,混淆公眾及有損我司及藝人的利益。作為香港市民一分子,各個行業崗位理應本苛著(着)自身範疇的專業操守,包容及尊重別人,我們希望這情況不會再出現。為保障公司及藝人利益,我們將保留一切追究權利。」
千嬅昨日接受訪問時,直言對結婚照片被挪用感到唐突,並說:「成個婚禮安排都係丁生自己做,連幫手都係丁生負責接洽,我哋亦冇聘請任何婚禮統籌公司去做婚禮任何步驟。」千嬅直言明白結婚是一件開心的事,故會與賓客合照留下開心回憶,但萬萬想不到開心回憶竟被用作推銷手法。千嬅呼籲各界可以互相尊重:「明白作為藝人喺社會生活上成日需要同唔同嘅朋友接觸,希望大家會包容同體諒,可以喺一個平衡線上互相尊重。」
文:音樂組